[公告]奧美環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
發布日期:2016-07-07
公告編號:2016-021
發布地址:www.neeq.com.cn
一、 協議簽署情況
2016年7月6日,山東奧美環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與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分院(以下簡稱“青島分院”)簽署《戰略合作協議》,雙方在“互惠互利、共同發展”的基礎上建立合作關系,合作期限十年。
本協議的簽署不涉及關聯交易。
二、合作方基本情況
單位名稱: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分院
單位地址:山東省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井岡山路668號千智廣場17層
單位簡介: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設計院”)于1993年登記設立。2012年,設計院成立分公司青島分院。多年來,設計院專業領域和市場地域不斷拓展,擁有新疆、青島、合肥等多家分院及項目管理、監理、工程造價、建設咨詢、施工圖審查、園林施工、房地產開發等全資及控股子公司。在多年的市場打拼中,設計院逐步摸索出一條向設計前后延伸,高端引領專業提升、市場拓展和技術創新,咨詢、設計、工程管理三位一體集團化發展之路,創立了“濟南市政設計”品牌,穩步向國際通行的設計咨詢公司邁進。
三、協議主要內容
奧美環境與青島分院簽署的《戰略合作協議》主要內容如下:
(一) 合作原則
在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有關行業規定前提下,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在平等自愿、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開展各項合作,整合雙方優勢資源,共 同建立定期聯絡溝通機制,為合作共贏、持續發展搭建良好平臺。
(二) 合作內容
根據雙方發展需要,對具有戰略合作意義的多元項目組成戰略聯 合,緊密協作,共同運作,共同受益。
(三) 合作方式
為確保雙方有效合作,保證各項工作順利實施,雙方聯合成立合作小組或辦公室,并建立固定的聯席制度,定期進行信息交流和重大 項目、活動的溝通,以推動雙方的實質性合作。
(四) 合作期限
雙方合作期限為十年,自201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5日。
四、協議對公司的影響
本協議的簽署,能夠有效地整合雙方資源,實現優勢互補、互利共贏,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及公司發展戰略。合作關系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系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經營權并對外承擔責任。本協議的簽署,不應視為雙方之間構成或建立合營、代理、合伙或任何類似的關系。
五、協議風險提示
本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僅屬雙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則的戰略性、意向性約定。本協議所涉及的合作內容需另行簽訂具體的業務合同,在后續相關合同簽訂落實前,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直接影響,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六、備查文件
《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分院與山東奧美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合作協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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